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4-036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东坡、徐升艳、何钰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东坡、徐升艳、何钰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6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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