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美股份: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特美股份资讯
2024-04-12 1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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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3060009)。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披露的具体
网址为(http://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网址为:(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1/1689073088_226089.pdf)。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公告编号:2024-031
的 回 复 》 已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披 露 , 具 体 详 见 网 址 为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8-17/1692257829_009700.pdf)。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网址为:(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07/1694072035_993697.pdf)。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网址为: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1-06/1699265412_866620.pdf)。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网址为:(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1-08/1699436173_170130.pdf)。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网址为: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08/1702033090_266763.pdf)。
(三)中止审核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
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9月27日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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