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5
证券代码:834561 证券简称:磊鑫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杰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684,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杰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3年 11 月 18 日任期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杰华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罗杰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84,4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股东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明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3年 11 月 18 日任期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明华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罗明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84,4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股东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勤保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3年 11 月 18 日任期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勤保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杨勤保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84,4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股东无需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宇龙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3年 11 月 18 日任期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宇龙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沈宇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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