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2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4559 证券简称:河马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10点。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41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俞磊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终止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摘牌的议案》议案
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股东对申请摘牌事项存在较多异议,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摘牌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公告编号:2018-041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1-6106201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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