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财商龙: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天财商龙资讯
2018-02-22 1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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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22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4556 证券简称:天财商龙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85,71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会议经表决,上述二项议案表决通过情况为:同意股数85,71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晖、糜新箭、王彬、张艳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0个自然日止(含当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晖、糜新箭、王彬、张艳愿意收购异议股东(该等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18-007



包括未出席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在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股东)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收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上述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申报股份转让事宜,视为其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晖、糜新箭、王彬、张艳将不再承担收购该等股份的义务或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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