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商龙:关于同意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质押的公告
天财商龙资讯
2016-06-28 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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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28

公告编号:2016-012

证券代码:834556 证券简称:神州商龙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自然人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013年4月,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信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天津市众缘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丁晖、糜新箭、张艳、王彬、闵琰琰、鲁兵、高淑钗、温劲煜8名公司原股东及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商龙有限”)签订了《关于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协议第六条约定:投资完成后,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前,未经投资方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原股东不得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公司股权,或进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股权质押等任何其他行为。

2014年7月,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与公司股东及神州商龙有限签订了《关于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协议第五条约定:在公司合格IPO之前,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丁晖、糜新箭、张艳、王彬、温劲煜不得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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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6-012

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抵押或质押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

2015年8月,公司股东丁晖、糜新箭、张艳、王彬、闵琰琰、鲁兵、高淑钗、温劲煜分别出具《股东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书》,就上述自愿锁定承诺予以确认。

二、红土信息、深创投、上海汉涛关于同意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质押的确认

2016年6月,鉴于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为了激励管理层员工及股东,红土信息和深创投同意解除《关于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中第六条的约定条款,同意自然人股东丁晖、糜新箭、张艳、王彬、鲁兵、闵琰琰、温劲煜在符合《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所持股份可以进行转让、质押等行为;上海汉涛同意解除《关于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中第五条的约定条款,同意自然人股东丁晖、糜新箭、张艳、王彬、温劲煜在符合《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所持股份可以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等行为。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将有利于增加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流动股份,提高公司股票交易的活跃度。

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不构成影响,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上述事项的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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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6-012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质押的确认函》(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质押的确认函》

(三)《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质押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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