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6
北京金诺佳音国际文化传媒股份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2
第二章经营范围......2
第三章股 份......3
第一节股份的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 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11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董 事 会......17
第一节董 事......17
第二节董事会......20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23
第六章总 经 理......24
第七章监 事 会......26
第一节监 事......26
第二节监事会......26
第八章信息披露......27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28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十一章通知和公告......30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33
第十四章诉讼、仲裁......34
第十五章党建工作......34
第十六章附 则......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诺佳音国际文化传媒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金诺佳音国际文化传媒股份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已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北京金诺佳音国际文化传媒股份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8 号 6 号(住宅)楼 300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9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万元整)。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向国内外市场提供全面的配音和配乐服务,以诚信、创新和品质至上的精神打造优质的声音产品和声音服务, 致力培育更多更优秀的播音资源,开拓有声产业市场,成为用户满意、员工成长、股东有回报的优秀企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组织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录音制作;文艺创作;电脑动画设计、制作;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服务;工艺美术设计;产品设计;会议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市场调查;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音像制品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增资所发行的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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