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关于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
商”)推荐的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公司生产的部分车载信息服务系统终端既属于无线通信设备也属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以及3C认证证书。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及时办理3C1产品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以及3C认证。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公司是否正在申请上述证照,具体进度,是否存在不能取得的风险或被监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公司是否符合“合法合规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2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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