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4519 证券简称:华能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资情况概述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能环保”)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减少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同佑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同佑”)进行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 3,580 万元人民币减至 2,138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安徽同佑 100%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减资尚需在安徽同佑主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相应修改《安徽同佑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最终以主管登记机关登记内容为准。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MA8NMGGU3N(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5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
公告编号:2024-016
专用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安徽同佑进行减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减资完成后安徽同佑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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