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4515 证券简称:蓝卡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庄明华
6.会议列席人员:庄明华、尹久春、周璇、张向明、齐宝伶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1-027)。
公告编号:2021-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 12 月 17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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