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6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4515 证券简称:蓝卡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两年。公司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授信进行保证担保,并办理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公司董事庄明华、尹久春为前述授信额度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庄明华、尹久春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1-024
姓名:庄明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里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自然人
姓名:尹久春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金鱼池西街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原则,公司不因董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收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两年。公司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授信进行保证担保,并办理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公司董事庄明华、尹久春为前述授信额度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庄明华、尹久春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提供帮助。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4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