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4495 证券简称:华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8 日,电话通
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庆锋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4-014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及股东吉晓君、高瑞、燕志军以股
权质押方式为公司提供担保》
1.议案内容:
公司准备于 2024 年 8 月还清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
支行 1000 万元贷款,解除原有相关抵(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在办理完成后公司及时予以公告披露。公司准备继续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行申请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以所持华欧股份股权质押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质押贷款壹仟万元整。本次融资除质押以上股权外,还需要质押公司存货、股东吉晓君、高瑞、燕志军夫妻双方个人保证、周庆锋、范仁义个人保证,保证金 50 万元。
公告编号:2024-014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以股东吉晓君、高瑞、燕志军夫妻双方个人保证、周庆锋、范仁义个人保证,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周庆锋、吉晓君、高瑞、燕志军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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