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4495 证券简称:华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24-017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95 华欧股份 2024 年 9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及股东吉晓君、高瑞、燕志军以股权质押方式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准备于 2024 年 8 月还清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行
公告编号:2024-017
1000 万元贷款,解除原有相关抵(质)押手续,在办理完成后公司及时予以公告披露。公司准备继续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行申请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吉晓君、高瑞、燕志军以所持华欧股份股权质押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质押贷款壹仟万元整。本次融资除质押以上股权外,还需要质押公司存货,股东吉晓君、高瑞、燕志军夫妻双方个人保证,周庆锋、范仁义个人保证,保证金 50 万元。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告编号:2024-017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8:00-9:00
(三) 登记地点: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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