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4488 证券简称:贝特利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包
括:
1.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方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
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000,000.00元。实际发生的交易
金额为2,221,501.84元,超出年度预计额221,501.84元。
2.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8,000,000.00元。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为11,951,841.86元,超出年度预计额3,951,841.86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全持有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董事兼总经理欧阳旭频持有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40%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2.2016 年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全持有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
有限公司51%股权,董事欧阳旭频持有其34%股权,董事曾建伟持有
其8%股权,董事徐宏持有其3%股权,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超出预计金额4,173,343.70元的交易予以补充确认,其中关联董事王全、欧阳旭频、曾建伟、徐宏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 东莞市麻涌镇漳
限公司 澎村中小企业园 有限公司 王全
区一横路1号
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 香港湾仔轩尼诗
团有限公司 道308号集成中心 有限公司 王全
2108室
(二)关联关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全持有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董事兼总经理欧阳旭频持有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
2. 2016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全持有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
限公司51%股权,董事欧阳旭频持有其34%股权,董事曾建伟持有其
8%股权,董事徐宏持有其3%股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2016年与香港贝特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超出年
度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1,501.84元,销售产品为银浆,支
付方式为货币。
2.公司2016年与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超出年度预
计金额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51,841.86元,销售产品为硅树脂,支
付方式为货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的确定严格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同时期、同地区类似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以市场供求关系加以确定。
五、该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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