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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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
划,国信证券派出刘洪志、董伟、赵淑苗等3位辅导人员组成辅
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
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2023年4月8日始至本报告出具日。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 国信证券辅导人员跟踪了解贝特利的规
范运作情况。根据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际情况,通过专门会议、
讨论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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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期辅导阶段中, 国信证券辅导人员在前期尽职调查及相
关解决方案实施的基础上,督促、完善贝特利的持续规范运作,
具体完成事项如下:
组织辅导对象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
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的辅导工作中, 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公司董事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充分论证, 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切实
做到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对多层次资本市场了解不够深入, 辅导工作小组将
组织辅导对象学习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国信证券对贝特利的第十期辅导工作计划于2023年7月至
2023年9月期间开展,国信证券的辅导人员将会同立信会计师、
金诚同达律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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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辅导工作。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 组织辅导对象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
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
2、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政策变化等,
视具体情况进一步开展辅导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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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为关于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之辅导
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刘洪志 董伟 赵淑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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