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5
证券代码:834480 证券简称:丽都整形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丽都整形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运城丽都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李浩
交易标的: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建设路中建大厦一楼、三楼装修设施及设备等
交易事项: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李浩所有的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建设路中建大厦一楼、三楼装修设施及设备等。
交易价格:3,000,000.00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94,749,271.71元,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为43,860,756.41元。
1、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94,749,271.71元*50%=47,374,635.86元
2、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43,860,756.41元*50%=21,930,378.21元;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为:94,749,271.71元*30%=28,424,781.51元。
因300万元小于上述计算的金额,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及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城丽都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按照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李浩,男,中国,住所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大
营街38号,最近三年担任过运城市盐湖区韩邦综合门诊部法定代表人。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建设路中建大厦一楼、三楼装修设施及设备等
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建设路中建大厦一楼、三楼。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999,400.00 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3,000,000.00元人民币购买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建设路中建大厦一楼、三楼装修设施及设备等。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27日出具的万隆评咨字(2016)第6020号《运城丽都整形美 容医院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价值咨询报告》。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 过户时间为
2016年9月1日。
五、本次收购资产对于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资产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资产收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丽都整形美容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运城丽都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价值咨询报告》
丽都整形美容医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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