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公告编号: 2017-086
证券代码: 834472 证券简称: 盛世园林 主办券商: 国泰君安
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017 年 11 月 27 日, 书面形式通
知。
2、 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12 月 8 日
3、 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5、 会议召集人: 董事长余保林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余保林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集、召开及议
案的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5 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 0 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8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拟向郑州银行优胜北路支行申请短期贷
款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郑州银行优胜北路支行
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贷款期限为1年, 实际贷款
金额和贷款起止日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贷款拟用于补充
公司的流动资金。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 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上述贷款事项拟由公司股东余保林及其配偶王新珍以个人信用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次,公司股东余保林、河南恒川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 3,105 万股、 895 万股,共计4,000 万
股股权, 质押给郑州银行优胜北路支行,为本次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
保; 此外,王新珍和王杰等人分别为本次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上
述担保方式以最终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 2017-086
因余保林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另任
河南恒川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新珍与
余保林为夫妻关系, 王杰与王新珍为姐弟关系, 即四方均为公司关联
方,故认定此次担保行为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中涉及王杰为本次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关联
担保行为,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其余关联担保行为均在2017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中进行预计,不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票数 2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因余保林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余保全与余保林系兄弟关系,因此董事长余保林和董事余保全为关联
董事, 均需回避表决。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国君源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
短期借款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因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向宁波国君源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
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实际金额和借款起止日期以最终签订的相关
协议为准。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 2017-086
上述借款需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余保
林、股东王新珍等人以个人信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余保林与王新珍为夫妻关系,即两人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
认定此次担保行为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已在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中进行预计,不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票数 2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因余保林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余保全与余保林系兄弟关系,因此董事长余保林和董事余保全为关联
董事, 均需回避表决。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17年 12月 24日召开 2017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本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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