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1
关于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 23 期)
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李懿、袁碧、周宗东、吴素楠、殷敖、邓博韬共 6 名工作人员,其中李懿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担任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期辅导工作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机构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
材料并获得受理,后每两个月向贵局分别报送了第一期至第二十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走访、查阅、问询等方式,与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积极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对辅导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内容进行调查和研讨。辅导小组后续将持续开展关于其他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机构工作主要是继续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向辅导对象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企业实施。同时,就《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上市规划、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培训。
1、协助辅导对象梳理营业收入的结构,编制收入成本明细表等。
2、整理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指标并进行比较分析。
3、梳理辅导对象存续项目及在手订单信息,梳理主要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等。
4、持续跟踪辅导对象 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
5、协助辅导对象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工作,在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评估各潜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撰写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核查辅导对象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情况,包括核查辅导对象公司章程内容合规性,各部门主要职能规范性;核查辅导对
象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范运作情况;核查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募集资金投向有待落实
辅导对象目前正在筹划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暂未落实,后续还需取得项目的环评报告以及至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备案,项目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向事宜,避免影响申报工作进展。
2、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
辅导小组将会同其他各方中介机构协助制定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的合法合规经营。
3、PPP 业务受行业环境影响较大
随着国家对 PPP 业务模式的进一步规范,目前行业内 PPP 项
目存在融资环境趋紧、回款放缓等问题,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收紧 PPP 项目投入。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确保主要 PPP 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方等方式,积极化解现有PPP 项目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同时逐步调整业务布局,控制 PPP 业务比例,增加 EPC 项目等收入占比。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内控制度规范、PPP 业务受行业环境影响等问题仍需辅导规范。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李懿、袁碧、周宗东、吴素楠、殷敖、邓博韬共 6 名工作人员,其中李懿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担任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下一阶段,在各中介机构及辅导对象的协助下,辅导机构将进一步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情况,根据上市申报要求,对辅导对象的业务情况、财务情况以及合规情况做出进一步核查,并针对前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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