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报告
(第二十二期)
辅导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1 年 8 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辅导机构”)接受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生态”、“公司”和“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向贵
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后每两个月向贵局分别报送了第一期至第二十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国泰君安现就第二十一期辅导工作完成至今(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报告期”)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生态环境建设业务的民营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以植被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业务以及园林绿化等城市环境建设业务,属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提供园林绿化的综合服务,包括市政绿化、地产景观等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与养护业务。本辅导期内,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稳定 。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继续健全各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市场定位,积极维护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通过加强运营管理,公司整体运行机制较为稳健。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对独立完整,三会规范运行,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制制度和约束机制。本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诉讼和纠纷情形以及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担任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李懿、袁碧、周宗东、吴素楠、殷敖、邓博韬共 6 名工作人员,其中李懿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担任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工作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盛世生态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报告期内主要辅导工作
本阶段,辅导机构工作主要是继续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向企业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企业实施。同时,就《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上市规划、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辅导培训。
1、协助发行人梳理营业收入的结构,编制收入成本明细表等。
2、整理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指标并进行比较分析。
3、梳理发行人存续项目及在手订单信息,梳理主要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等。
4、持续跟踪发行人 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
5、协助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工作,在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评估各潜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撰写募投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6、核查发行人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情况,包括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内容合规性,各部门主要职能规范性;核查发行人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范运作情况;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
(四)辅导开展方式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走访、查阅、问询等方式,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积极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对辅导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内容进行调查和研讨。辅导小组后续将持续开展关于其他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
(五)辅导协议履行及辅导对象参与情况
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和辅导机构双方均能严格执行辅导协议。
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听从辅导工作小组的安排,按时参加培训,提供工作便利,认真听取辅导机构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建议。三、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1、募集资金投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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