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9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报告
(第十九期)
辅导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1 年 2 月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辅导机构”)接受
盛世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生态”、“公司”和“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向贵
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后每两个月向贵局分别报送了第一期
至第十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国泰君安现就第十八期辅导工作完成至今 (以下
简称“本辅导期”、“报告期”)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生态环境建设业务的民营企业, 主营业务包括以植被恢复为
主的生态修复业务以及园林绿化等城市环境建设业务,属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
理行业”。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提供园林绿化的综
合服务,包括市政绿化、地产景观等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与养护业务。
本辅导期内,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稳定 。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继续健全各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
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市场定位,积极维护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通过加强运
营管理,公司整体运行机制较为稳健。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
方面相对独立完整, 三会规范运行,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3
做到勤勉尽责,公司内部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程序合法,逐步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和约束机制。 本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诉讼和纠纷情形
以及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担任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
券机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辅
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李懿、袁碧、周宗东、吴素楠、殷敖、邓博韬共 6 名工作人
员,其中李懿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担任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工作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盛世生态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三)报告期内主要辅导工作
本阶段,辅导机构工作主要是继续实施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
针对性的向企业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企业实施。 同时, 就《证券法》 、《公司法》、
企业上市规划、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辅导
培训。
1、协助发行人梳理营业收入的结构,编制收入成本明细表等。
2、整理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指标并进行比较分析。
3、 梳理发行人存续项目及在手订单信息,梳理主要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等。
4、持续跟踪发行人 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
5、协助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工作,在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
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评估各潜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撰写募投项目可
4
行性研究报告。
6、核查发行人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情况,包括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内容合
规性,各部门主要职能规范性;核查发行人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范
运作情况;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
(四)辅导开展方式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走访、查阅、问询等方式,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积极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对辅导工
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内容进行调查和研讨。辅导小组后续将持续开展关于其他相关
情况的尽职调查。
(五)辅导协议履行及辅导对象参与情况
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和辅导机构双方均能严格执行辅导协议。
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听从辅导工作小组的安排,按时参
加培训,提供工作便利,认真听取辅导机构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建议。
三、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1、募集资金投向有待落实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暂未落实, 后续还需取得项目的环评
报告以及至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备案,项目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向
事宜,避免影响申报工作进展。
2、内控制度需要进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