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4451 证券简称:奔凯安全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长期战略规划需要,拟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并已提请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
公告编号:2018-035
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在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的3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
公告编号:2018-035
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
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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