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6
证券代码:834451 证券简称:奔凯安全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奔凯安全
股票代码:8344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鸣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龙华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以珊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龙华区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富华永利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2006室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三森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黄兴中路168号新大新B栋1401室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奔凯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德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贵阳市金阳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邱小聪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转让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1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刘鸣宇、董以珊、北京富华永利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森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奔凯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陈德伟、张华、邱小聪
奔凯安全、挂牌公司、公司指 深圳市奔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刘鸣宇、董以珊、北京富华永利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三
一致行动人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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