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驰股份: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的公告
中驰股份资讯
2017-06-26 18:42:34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6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代码:834444 证券简称:中驰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 年 6

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未按

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

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

公告编号:2017-033

《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对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对公司采取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

2、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公司积极编制2016年度年度报告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公司将严格按照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要求,组织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中驰中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警示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