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丽科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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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1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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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2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4440 证券简称:怡丽科姆 主办券商:财通证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7月18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07月1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21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营业

执照复印件。





公告编号:2018-021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

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18日(08:30-9: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东区5号路西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媚娟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东区5号路西侧



联系电话:0514-89371759



传真:0514-80861919



邮政编码:2114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8-021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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