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1
公告编号:2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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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430 证券简称:东福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东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股东武强发生资金拆借,拆入
资金人民币 325 万元整。
(2)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用于支付
货款。该笔贷款的年利率为 5.655%,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苏州特博尔光电有限公司、武强、李国珍为该
笔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用于支付货款。
该笔贷款的年利率为 5.655%,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武维清、姚秀珍、武强、李国珍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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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维清、姚秀珍、武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武维清为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长;姚秀珍为公司股东、武维清之配偶;武强为公司股
东、 董事兼总经理,武维清之子。 李国珍为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武强之配偶。苏州特博尔光电有限公司为武维清之儿媳妇李国珍、
龙红共同控制的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追认偶发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鉴于五位董事武维清、武强、武玄庆、李国珍、武爽
均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均需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武维清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杨湾村上湾(6)张巷里 27 号
— —
姚秀珍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杨湾村上湾(6)张巷里 27 号
— —
武 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杨湾村上湾(6)张巷里 27 号
— —
李国珍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杨湾村上湾(6)张巷里 27 号
— —
苏州特博尔光电有
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 山
镇凤凰山路 11 号
有限公司 龙红
(二)关联关系
武维清、姚秀珍、武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武维清为公司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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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董事长;姚秀珍为公司股东、武维清之配偶;武强为公司股
东、董事兼总经理,武维清之子。李国珍为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武强之配偶。苏州特博尔光电有限公司为武维清之儿媳妇李国珍、
龙红共同控制的企业。
(三)其他事项
无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股东武强发生资金拆借,拆入
资金人民币 325 万元整。
(2)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用于支付
货款。该笔贷款的年利率为 5.655%,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苏州特博尔光电有限公司、武强、李国珍为该
笔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用于支付货款。
该笔贷款的年利率为 5.655%,使用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武维清、姚秀珍、武强、李国珍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发生资金拆借均未产生任何利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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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2)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
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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