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6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4427 证券简称:弘大能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5月
2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关于股票被暂停转让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开市时起暂
停转让,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为2017年6月30日。
目前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及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已将
审计业务所需的资料全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在积极的推进工作进程,我公司将会尽快披露。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至披露年度报告后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联系人:于占全
电 话:0431-85333685
特此公告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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