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6
公告编号:2016-081
证券代码:834427 证券简称:弘大能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志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规划,经与投资者及中介机构协商,公司拟终
止发行股票。具体详见《股票终止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鉴于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若全体股东
回避将导致上述议案无法审议,故全体股东决定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
,各股东均不作回避。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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