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9
公告编号:2016-079
证券代码:834427 证券简称:弘大能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
结束时间:2016年11月2日12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6-079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2日8时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16-079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民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和顺四条 20 号3楼会议
室
电 话:0431-85333685
传 真:0431-85333685
电子邮箱:717596634@qq.com
邮政编码:13000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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