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系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大能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经主办券商近期核查,截至2016年度半年报披露日,弘大能源存在下述风险:
(1)根据弘大能源201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合并报表后弘大能源的期末净资产为-1,815,492.05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0.80%。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26,880.13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8,424.32万元。经核查,公司的境外子公司亏损严重,由此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在公司经营期间,国际油价低迷、国内石油市场不景气,且阿拉木图公司及滨里海公司等境外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弱,期间费用较高。
如果上述问题短期内不能得到改善,那么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会受到严重影响。目前,弘大能源正在通过债转股及出售境外亏损子公司的方式解决上述风险并不断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已于2016年5月27日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目前相关事宜正在进行中。公司已于2016年6月16日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目前相关交易正在进行中。
(2)公司挂牌前存在同业竞争相关问题,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相关同业竞争涉及的公司山东润通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注销过程中,另外涉及同业竞争的大庆乘龙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挂牌时已经出具了《关于公司与长春弘大能源勘探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情况的声明及承诺》,为避免与弘大能源产生同业竞争,大庆乘龙承诺在注销前将不会从事与弘大能源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针对上述风险,主办券商将会督促企业尽快履行相关承诺,注销同业竞争所涉及的山东润通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及大庆乘龙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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