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30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4421 证券简称:易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保定易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粤能惠州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能惠州”)9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18,304,278.82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经审计2018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10,866,141.79元,净资产为75,768,196.80元,被收购方粤能惠州2018年12月31日总资
公告编号:2019-010
产为49,801,709.2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338,087.58元,本次收购价格为18,304,278.82元。本次购买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26.84%,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4.92%。本次收购未达上述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被收购公司粤能惠州共有两位股东,分别为广东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粤能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分别持有粤能惠州90%和10%股权。
被收购公司粤能惠州及其控股股东广东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自然人苗连生。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粤能惠州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上述交易无需相关部门批准,交易完成后需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东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35号B座6楼602室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35号B座6楼60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伟
实际控制人:苗连生
公告编号:2019-010
主营业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
注册资本:1亿元
关联关系: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粤能惠州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惠州市麦地路69号达利大厦13层1303-1306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粤能惠州总资产为49,801,709.2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338,087.58元,未分配利润为4,804,278.82,上述数据经保定佳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粤能惠州最近12个月不存在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改制的基本情况。
粤能惠州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惠州市麦地路69号达利大厦13层1303-1306;成立时间:2014年04月17日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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