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9号北房标准厂房东区10幢2层)
主办券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二O一七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5
二、发行计划......5
三、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 14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4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内容摘要......14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15
七、中介机构信息......16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声明...... 17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 指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主办券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镭智能”或“公司” )
证券简称: 沃镭智能
证券代码:834419
注册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9号北房标准厂房东区10幢2层
办公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9号北房标准厂房东区10幢2层
联系电话:0571-88097723
法定代表人:郭斌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何凤伟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拟实施本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加快公司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行政主管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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