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1
公告编号: 201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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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4395 证券简称: 博信资产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
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挂牌公司名称: 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博信资产
股票代码: 834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越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街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变动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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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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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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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彭越
博信资产 指 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彭越先生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通过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
持有的博信资产股份 2,353,000 股,减持后
持股比例由约 49.42%变更为约 44.42%。
本报告书如出现股份比例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非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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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彭越先生,男,汉族, 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籍,拥有香港
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最高检察院干部、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
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职务;自
2015 年 8 月起至今,任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信息义务披露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越
股份名称 博信资产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23,265,500
占公司总股比例 约 49.42%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4,962,875 股,有转让限制的
股份数量为 18,302,625 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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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方式 协议转让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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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彭越先生减持公司流通股
2,353,000 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约 49.42%变更为约 44.42%,是根
据股东意愿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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