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4382 证券简称:爱尚传媒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
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61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期C座501;
2、戴炎成,男,1984年10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3、尹振敬,女,1977年11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
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07
挂牌公司未在2018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戴炎成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尹振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年度报告编制及相关各项工作,并预计于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告编号:2019-007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61号)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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