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5
公告编号: 2017-036
证券代码: 834382 证券简称: 爱尚传媒 主办券商: 中原证券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细则( 试行)》等相关规定及《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要求, 按照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 公司” )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6 年,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
公告编号: 2017-036
向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291,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实际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52.8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364,800.00 元,减
除发行费用 196,000.00 元(含税,其中税金为 11,094.25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5,168,8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016 年 5 月
19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 B
验字( 2016) 044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证。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
《关于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转系统函[2016]4361 号)。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扩大业务规模,补充公司的运营资
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
(二)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公司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扩大业务公司规模, 增强公
司的品牌影响力和长期竞争力, 加快公司影视电商的战略布局与发展,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656,856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86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300,008.16 元。
公告编号: 2017-036
截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止,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017 年 5 月
23 日, 亚太( 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 B 验
字( 2017) 014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验证。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
的 《关于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股
转系统函[2017]3178 号)。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扩大业务公司规模,
增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长期竞争力, 加快公司影视电商的战略布局
与发展。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使用 0 元(含发
行费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18,306,007.63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 北京爱尚文化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
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
司已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票发行问答(三)》中
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
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
公告编号: 2017-036
根据《管理办法》 要求, 两次股票定向发行本公司董事会均批准
开设了银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