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4379 证券简称:美柯海斯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柯海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美柯海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一条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一条“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
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关联股东或其他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
(二)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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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20
现修改为:“第八十一条 关联交易包括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
发性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 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的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关联股东或其他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
(二)关联股东不得参与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表决。
公司应当在审议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即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实际执行中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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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美柯海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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