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4373 证券简称:晶淼材料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9 日收到《关于终止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挂牌的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 票挂牌。同时公司部分高管及财务人员离职,未有足够人员和资金配合审计工作。截 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预计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公告编号:2022-013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9 日收到《关于终止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挂牌的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
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
于终止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晶淼材料对 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 (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复核期届满公司未
提交符合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晶淼材料未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晶淼材料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晶淼材料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晶淼”。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 风险提示
公司为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陈伟清
联系电话:18936860077
主办券商联系人:陈怡航
公告编号:2022-013
联系电话:021-54967524
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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