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整体安排,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合同期限内,切实履……[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