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十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辅导机构”)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国金证券结合金雅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辅导对象”、“金雅豪”)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期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 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
(二) 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辅导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小组由阮任群、郭圣宇、周启云、陈诗哲、严雷 5 位成员组成,阮任群为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三) 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接受辅导人员姓名 接受辅导人员身份
1 黄毅锋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2 洪志峰 董事、副总经理
3 陈建聪 董事
4 连欣 董事
5 李刚 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
6 张丽 监事会主席
7 周红玉 职工监事
8 刘耀德 监事
9 朱凌辉 董事会秘书
10 张迪 财务负责人
11 连镇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2 薛克家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3 陈瑶珠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4 卫伟平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
(四) 辅导工作内容
本次辅导主要采取对口衔接、个别答疑、定期协调、提出问题、督促整改等方式。辅导过程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指导公司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具体辅导内容如下:
1、通过核查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材料,促使公司设立、历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达到合法合规要求。
2、通过核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建立健全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相关制度,严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3、通过核查公司生产、销售、采购运行情况,督促生产、销售、采购系统独立完整,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4、通过核查公司的土地、房屋、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并通过房产管理、土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以及实物资产监盘等方法,核查公司是否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凭证以及是否实际占有。
5、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责权范围和义务,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相关制度。
6、健全公司相关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杜绝会计虚假和越权审批等不规范行为。
在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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