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834322 证券简称:赛思软件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5日10时00分—12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议案
为配合公司市场开拓及业务发展进度,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定股票发行方案,向湖北省鄂西圈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20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32)。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及有关<附加协议>的议案》;
为落实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对认购数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良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了《关于投资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协议》,对上市承诺、股份回购作出约定。公司未作为特殊条款的义务承担主体。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工作的安排,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主办券商和银行的监管,公司管理层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修订<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情况,针对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变化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第十八
条股份总数相关内容。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作并提交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备案材料,并根据审核机构的意见修改备案材料;
(2)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托管登记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因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可以修改或删除特殊投资条款;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其他一切事宜;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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