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3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利氢能,证券代码:834311)自2019年10月28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0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于
2019年1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公告编号:2019-032
)。目前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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