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利氢能: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和利氢能资讯
2019-10-25 1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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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5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0月25日。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9-028

票(证券简称:和利氢能,证券代码:834311)自2019年10月28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所了解到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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