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5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高效开展业务, 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承诺函》: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原始成本,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实际
公告编号:2019-026
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二、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原始成本,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四、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后 1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
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五、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高崧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199号
联系电话:0574-87902271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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