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利氢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若冰主持,会议出席董事应为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37
议案内容: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展开,公司拟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同时不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定于 2016年 12月 27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方回避情况。
三、 备案文件目录
1、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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