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利氢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和利氢能资讯
2017-12-11 1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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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1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7日10:00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7日11:3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7-036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2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7日8:00- 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2017-036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崧



联系电话:0574-87902261



传真:0574-87902271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凌云路199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及其委托人的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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