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4311 证券简称:和利氢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沈若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编号:2017-019
(二) 审议通过《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度银行借款暨公司董事为该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议案内容:公司2017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向该行借款13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梁宝明及其配偶田开文为公司该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金额130万元,担保期间为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0日。该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梁宝川先生、梁宝明先生、沈若冰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因存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导致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1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决定于2017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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