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01
公告编号:2016-024
证券代码:834310 证券简称:华夏飞机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丹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通知于6月20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000,000股股票(含6,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
公告编号:2016-024
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000,000.00元。
本次股票拟发行对象为: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外部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其中新增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10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册股东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承诺在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不进行股份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的高效进行和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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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并提交有关股票发行的申请文件;
2、本次股票发行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及备案等工作;
3、办理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4、公司章程的变更相关事宜;
5、办理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6年7月16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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