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4298 证券简称:皇隆制药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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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六)、申请回购的方式”),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而与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总经理陈益智 或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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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和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者,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为了防止利用本措施而产生非常规的股票交易,在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之后交易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以公告前取得的成本价为准,无法准确提供成本价格的,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事项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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