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4286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 5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相关要求。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7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提交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按照财会【2016】22 号文规定,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本次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84,854.98元,调减管理费用本
公告编号:2017-017
年金额184,854.98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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