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数据:承诺管理制度
金控数据资讯
2017-06-08 19:49:5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08

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中国 北京



二 0 一七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承诺管理......1



第三章 承诺的履行及披露......1



第四章 附则......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承诺人在公司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杜绝资金占用、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时,必须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第三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



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第四条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



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时的补救措施。



第三章 承诺的履行及披露



第五条 承诺人应自觉履行承诺,不得无故违背承诺事项。



第六条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履约



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各方履行承诺。承诺相关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



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第九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无法履行、



无法按期履行或继续履行承诺将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的申请。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承诺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第十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



进展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以上”、“以下”,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



数。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并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