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8
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中国 北京
二 0 一七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2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3
第四章 责任追究......5
第五章附则......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金控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信息披露基础上,与投资者就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市场和投资者信息的双向互动式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指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分
析师、财经和行业媒体、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六)保密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五)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 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
(三) 组织安排投资者交流活动,管理投资者预期,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 采集、整合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开展资本市场研究,并向管理层
反馈;
(五) 开展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其他事务。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
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关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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